关键词:人工智能,认识论,知识主体,生成式人工智能,人机协同,情境性,认知责任
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正在深刻改变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方式,也促使传统认识论面对新的理论挑战。长期以来,知识理论主要围绕“知识是什么”“人如何知道”以及“何种条件下知识能够成立”等问题展开,并普遍以具有理解能力、意向性和责任意识的人类主体作为知识的中心。随着大语言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广泛参与知识生成、科学发现和社会决策,知识主体逐渐由单一的人类个体扩展为由人类、算法、数据和计算基础设施共同构成的人机协同认知系统。在回顾知识的发展脉络,梳理诸多理论对人工智能知识问题的启示,分析人工智能在生成性、理解力、主体性和具身经验等方面与人类知识之间的根本差异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提出,人工智能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异质知识主体”,其知识生产建立于统计学习、概率推断和计算表征之上,为人类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具身经验的知识形态。然而,这种知识仍然缺乏人类主体所具有的情境性和认知责任,因此其生成内容仍需依赖人类的解释判断和伦理义务才能真正转化为具有社会意义的知识。人工智能时代并未终结人类知识主体,而是推动知识体系进入人机协同演化的新阶段,这也要求认识论重新界定知识主体与知识的关系。